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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本科)的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0:03    作者:    点击:[]

本科各年级相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山东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2号),按照学校工作安排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37761.html,现开展化学与化工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本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根据助学金评定要求自身需要,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自行申请相关助学金,并按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在系统内申请(操作示范见附件24)。材料提交时间截至1016日下午1700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昱鸿助学金、喜来健助学金、潍柴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思源助学金、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诚汇双达助学金评定对象、评定标准及评定程序、名额分配及评定要求详见《附件1: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2018年度助学金名额分配及2018年度各项助学金详细信息一览表》,各项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26

二.学院审核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应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在班级及年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初评产生候选人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院在评定本年度助学金过程中,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合理统筹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做到精准资助;同时还会考虑学生往年连续受助情况,避免出现资助资源过于集中的现象(各类社会助学金当学年不可兼得)。

.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奖助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部转入学生缴费存折。

说明: 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申报材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任意增减材料页数、修改表格格式等,不得仅简单罗列奖项简称、活动经历等,对于各类项目如出现弄虚作假、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取消学生评定资格。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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