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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2019年度社会奖学金(本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6:32    作者:    点击:[]


本科生: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等参见附件1;网上操作流程参见附件3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申报项目1-6(移动通讯、青岛银行、山东广电、光华、侯拱辰、京博)的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student.do),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系统填完后导出申请表,要求表格要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提交至化学老楼102-11门口蓝色小抽屉处,截至10281700。申报项目7-10(万华、诚汇双达、新安化工、上海有机所)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后提交至化学老楼102-11门口蓝色小抽屉处,电子版(需添加电子版照片)发送至sdhy@sdu.edu.cn, 截至10281700

2. 学院审批及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企业审核。

3. 学校/企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有关说明

1.各同学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该同学评奖资格。

2.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的有关规定,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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