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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班: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端午节放假情况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为616日(星期六)—618日(星期一)。

2,各班负责人组织离校同学填写 离校登记表.xls615日上午1000前送至化学院团委(化新335)或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邮箱。 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严肃处理。

3619900前,负责人务必向辅导员报送班级同学返校情况(未返校人数, 姓名,原因,预计返校时间)。

4,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班级同学安全教育,保障班级同学节假日期间自身人身财产安全,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

 

附:《班级安全教育概要》

    一、班级骨干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各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主要加强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班级骨干要彻底排查学生宿舍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节假日期间,学生应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端午节期间,原则上不得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要求学生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遵守当地的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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