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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43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按照《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见附件1和附件3)进行中期检查。

具体要求如下:

1.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检查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2.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的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进度报告(附件2)纸质版;

3. 请项目负责人于1016日早8:30-11:20前将上述材料及发票一起交至化学老楼224电子版发至邮箱chemistrykc@sdu.edu.cn(无电子版将不予以中期考核,电子版请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命名不当将视作未提交)。

4.  项目无大进展、经费使用不当、不按时交中期报告,学校将不予报销并停发下一阶段的资助经费。

5 校级重点资助项目前期经费每项1500元,校级一般资助项目前期经费每项750院级项目前期经费每项500元。项目后半期经费将于项目结题后报销。

注意事项:

1.请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中期检查进度报告;

2. 中期报告导师意见处请导师签字并给出意见;

3. 专家意见和学院意见请填写同意继续进行,我们将根据检查情况请专家老师和院领导签字确认;

4.发票背面必须有导师签字和学生签名,并请备注负责人联系方式;

5.发票不要粘贴、同一个导师的课题组发票可以合并,发票内容尽量都是试剂材料费并附明。(不接受差旅相关发票;不接受须低值和固定资产登记的设备发票;办公用品需为学校定点采购单位购置,其他请参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试剂类发票需提供耗材管理系统的入账单,两万以上请附合同;校内项目系统内项目编码输入:10000076188002,院级项目系统内项目编码输入:11190050080100. 耗材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1.86.56.248/sdu/

6. 请在发票背面中间位置签名,并注明汇款(直接汇款给公司)/支票/转卡(请留转卡人学号或老师工资号+  转卡人姓名+与学号绑定的中国银行卡的卡号),不接受现金报销,合并发票单张或多张连号超过五千元的只能选择汇款和支票两种方式。

7. 若课题没有如期进行,中止的,提交中止报告纸版一份。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8361198/13869148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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