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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在部分本科课程试点设置助教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支持教师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将最新研究成果融入本科教学,促进学生深度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大研字〔201467号 )和《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0978号),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部分本科课程试点设置助教岗位,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推广。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试点课程的推荐 

每个学院推荐2-3门课程开展试点。推荐课程应重点向下列课程倾斜:

1.高层次人才承担的完整的本科生课程;

2.本学期开课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3.新生研讨课;

4.基础课程。

二、     助教的应聘条件和选聘方式

1.应聘助教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曾修读过相关课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2.应聘助教一学期只能申请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

3.助教选聘采用任课教师推荐制。选课学生数超过30人的可以推荐1名助教,选课人数超过60人的可以推荐2名助教。任课教师同意推荐后,学生填写山东大学本科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4.应聘助教必须参与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课程助教。

三、助教工作职责 

1.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协助组织课堂教学。

2.协助主讲教师完成线上和线下的课程答疑,组织课堂讨论、考试考核、习题课等工作。

3.协助主讲教师组织和指导实验、实习。

4.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试卷等。

5. 对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指导等。

四、助教工作考核和待遇

1.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助教考核及表彰。 

2.助教工作量标准为6学时/周,最多不超过10学时/周。

3. 助教津贴由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量和考核结果按月发放,中心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的优秀助教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培训安排

1.培训地点:

趵突泉校区八号教学楼二层西侧教师发展中心PBL教室

       2.培训时间:

    201892718:3021:30

六、申请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开课情况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并填写山东大学本科课程助教信息统计表(附件3),于2018919日下午500电子版发送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邮箱,助教岗位申请表纸质版请助教参加培训时上交。

中心邮箱pxk@sdu.edu.cn

联系电话:62852

联系人:朱征军老师

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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