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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经历
关于开展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5日 05:26    作者: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点击:[]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5-06-24 09:3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研究生“海外经历”工作的开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山东大学研究生留学基金”,资助优秀研究生以联合培养的方式到国外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按《山东大学关于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暂行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二、计划今年开展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导师,特别是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导师,请尽快与国外合作方联系确定有关事宜,并于2005年8月30日前将《山东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指导教师)》(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同意后,各单位将有关材料(包括申请书、导师推荐信、外方邀请信、资助证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等)于9月5日至9月9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研究生院将进行英语审核或面试,确定派出名单和资助金额。

五、今年计划派出联合培养研究生60名。对已获得留学基金或其它资助的,学校将不再资助。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暂行实施办法》

附件2:《山东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指导教师用)》

附件3:《山东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用)》

附件4:《山东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荐担保书》

上一条: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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