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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5:18    作者:    点击:[]


各专业负责人(主任、所长)、研究生导师、2020级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今年的疫情防控形势特殊情况,现就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2020年已报到入学的所有研究生新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以及往年被批准保留入学资格并于当年重新入学的新生。

二、复查内容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本人情况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试档案是否一致:

1.本人身份及相关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档案是否已调到学校(定向就业学生除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记录结果与档案记录是否一致。

(二)前置学历复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硕士生应审核其专科毕业证书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推荐免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本直博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博士生应审核其本科毕业证书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审查硕士阶段成绩并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成绩复测

对所有通过远程网络复试考核的研究生均要组织考核复测。复测形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要保证每一个新生都要参与,不得遗漏。复测工作要做好记录,确保有据可查。

三、复测安排

   详见附件1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中心、研究所需于11月9日前完成复测工作,并将复测结果及记录送交化学老楼102—3,以笔试形式进行复测的需提交试卷及成绩单,以面试形式进行复测的需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复测记录表(附件2)对于在复测工作中发现异常、复测成绩差距较大的情况,需填写《山东大学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3)。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四、疫情防控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测工作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0年11月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1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和课程教学相关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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