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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校对应届毕业研究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8日 04:47    作者: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点击:[]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10-17 16:15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信息准确无误,请各单位组织应届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认真校对并修改。对于研究生个人或学院不能修改的错误信息,请填写信息更正表(见附表1、附表2),并于10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或发至培养办电子信箱,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后统一进行数据库更正。

校对毕业生信息注意事项:

1、凡拟于2007年6月底之前(含2006年底)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均须进行个人信息校对;

2、校对的主要项目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号、专业、学院、民族等。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相一致,如不一致,将以身份证号为准。身份证(尤其是军官证)填写务必要规范,不要省略或简写。

3、请各单位将所有03级以前(含03级)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名单一并上报(按附表1、2的格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6.10.17

附件1:2007年6月底前应届毕业博士生更正信息统计表

附件2:2007年6月底前应届毕业硕士生更正信息统计表

上一条:关于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05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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