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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经历
关于申请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11日 05:43    作者: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点击:[]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04-10 16: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研究生“海外经历”工作的开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资助优秀研究生以联合培养的方式到国外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海外留学基金申请工作按《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06年5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指导教师用表)》(附件2);

2.《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研究生用表)》(附件3)及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3.校内导师推荐信(附件4);

4.外方导师邀请信及资助证明;

5.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三、研究生院将进行全面审核或考试,确定派出名单和资助金额。

此举的目的在于用国际先进的科研条件、设备等培养我们的学生,这对于同学们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等都是大有裨益的。

山东大学海外联合培养项目的500万元将优先考虑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未果的学生。山大资助额度小于基金委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6万/年。

海外联合培养留学基金的申请、审批工作分别在每年的四月和十月集中受理。平时将随时受理。

为了培养具有更宽国际领先视野及国际竞争力的研究生,学校决定加大力度推进此项工作:

1、对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条件且已拿到对方邀请信研究生的WSK、TOFEL、GRE、IELTS考试费予以补助。

2、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计划且已联系成派出研究生的500元评审费给予补助。

请各学院及导师积极组织研究生报名。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指导教师用).

附件3: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申请书

附件4:山东大学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推荐担保书

附件5:导师及专业外文介绍荐例

上一条:关于遴选2006年中法博士生学院留学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2006年度赴荷兰莱顿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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