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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20    作者:    点击:[]

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管理人员

 

为响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附件1),提高老师们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我院开展2021年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别为: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5-7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3-5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4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1.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

 

2.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5个。

 

3.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 号,附件3)中规定的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

 

 

二、申报程序

 

学院学位委员会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111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iuwt@sdu.edu.cn纸质版申报书交至化学老楼102-3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命名方式

 

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及第一完成人(如:**申报书--姓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4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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