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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0日 04:48    作者: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点击:[]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6-10-19 10:1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拟定于11月1—10日进行应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拟于2007年6月底之前(含2006年12月前)进行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均需进行电子图像采集。

二.图像采集之前每一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对本人有关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所属学院、专业等)进行校对、确认并签字,以保证毕业证书及上报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如毕业生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将以身份证为准),。

三.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每一位应届毕业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见附表)采集图像,因故不能在本校区(单位)规定时间照相的研究生,也可在学校安排的其他校区进行拍照。

四.图像采集费用为每人12元(二寸彩照4张;如需底片和一寸彩照可加付8元,共20元),由研究生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

五.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为教育部规定为蓝色背景,最好勿穿蓝色服装),发型规整。

六.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1月10日之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图像采集的研究生,请研究生所在单位督促其尽快到济南长城摄影中心拍摄(地址:济南市经四路285号;联系电话:0531-86058747,13853191218。营业时间:早8:30至晚6:00。届时拍摄单位将按营业价即数码17元(含2寸4张),底片25元(含一寸8张2寸4张底片1张)收费。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

附件:2006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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