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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2018年社会奖学金(本科)候选人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7:49    作者:    点击:[]


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生在线《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18年度社会奖学金的通知》及《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2018年度社会奖学金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递交材料等参见《附件1: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2018年度社会奖学金评选项目及名额一览表》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申报学生需按附件1要求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附件3)并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115日上午900前报送,逾期不候。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中心校区化学新楼335房间。要求:《山东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五分制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一份;可提供所获奖励复印件一份。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dhy@sdu.edu.cn。若申请山东广电奖学金,发送《山东广电奖学金汇总表-年级-姓名》。

2.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产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4. 其中万华奖学金、上海有机所奖学金、诚汇双达奖学金为院设奖学金,学院审核后报送相关企业,经企业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三.有关说明

1.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申报材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任意增减材料页数、修改表格格式等,不得仅简单罗列奖项简称、活动经历等,对于各类项目如出现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取消学生评优资格。

2.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的有关规定,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为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原则上,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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