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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4日 20:14    作者:学院办公室    点击:[]

各中心(所)、学院机关办公室:

现将学校1月3日《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全院,请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学院对落实通知精神作出如下要求:

一、1月5日至1月6日,请各中心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不限于实验室消防安全,全方位消防安全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着手整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各中心(所)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情况表(附件),1月6日17:00前,以中心(所)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xw910612@sdu.edu.cn

二、1月7日,院领导将带队对全院进行全方位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第一时间进行全院通报。

请大家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状态,主动作为、周密防范,正确认识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性,杜绝重检查排查、轻整改处理现象,严防死守消防安全工作,为学院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2.1.5





全校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医务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相关会议指示要求,现就做好寒假前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状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生命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逐一对责任范围内的相关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全面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着手整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覆盖校园全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是对宿舍、食堂、图书馆、礼堂(博物馆、校史馆、音乐厅、活动中心等)、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网、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文物建筑、锅炉房、配电室、施工现场、临时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整治以下八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宿舍、实验室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栏不设逃生窗。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学生公寓、实验室、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逃生疏散指示标志或应急照明设施不工作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采取“飞线”、入室(含仅拆卸电池)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演练,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检查步骤及时间

(一)单位自查(1月4日-1月7日)

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及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开展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部位,及时认真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

(二)重点排查整治(1月7日-1月10日)

各校区分别组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重点要求,结合自查自改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详见附件2)。

各校区消防安全工作联系人:

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孙会全 0531-88361881

中心校区 杜春兴 0531-88364982

趵突泉校区 王平平 0531-88380116

千佛山校区 张继国 0531-88392189

洪家楼校区 单吉光 0531-88377217

兴隆山校区 王国明 0531-86358119

软件园校区 张  斌 0531-88391665

威海校区党工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万  伟 0631-5688271

青岛校区党工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孙  垚0532-58630119

各单位请于1月7日前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情况登记表》报各校区消防安全工作联系人。

各校区消防安全工作联系人请于1月7日前将本校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1月11日将本校区《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报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邮箱xfk@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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