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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特别、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5:34    作者:    点击:[]

一、招收条件

(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近3年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三)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国家高水平项目获得者且学术潜力突出的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优先支持高峰计划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招收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流动站资格审核;

(三)基层党组织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学术道德情况;

(四)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作出学术评价,特别资助类进行排序推荐、重点资助类直接评审确定,原则上被推荐人选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备案的进站时间不早于202212月;

(五)学校组织特别资助类评审;

(六)学校对特别资助类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学院对特别资助类推荐排序和重点资助类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进站手续(公示后3个月内完成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办理入校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特别资助类年薪不低于30万元/人(税前),重点资助类年薪不低于20万元/人(税前),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符合学院资助条件,学院资助绩效10万元/年。鼓励合作导师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二)学校现有四所附属医院及多家附属中小幼教,能够为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基础教育服务。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四)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优惠租住。

(五)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期限为两年。

(六)学校实施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支持在站博士后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

(七)额外享受学校驻地济南市、青岛市博士后人才政策补贴。

四、相关规定

(一)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考核分为中期考核与出站考核,各项考核由所在流动站组织实施。

(三)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转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人才项目的选拔。

五、组织实施

(一)提交材料如下:

1.《山东大学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山东大学重点资助类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本人、导师签字后的pdf扫描版和word版,仅需要电子版材料

2. 佐证材料为一个pdf文件(首页为目录,仅需要电子版材料),内容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项目、专利或奖励等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所有材料务必于49日前发到:jishuyu@email.sdu.edu.cn邮箱,学院组织流动站资格审核、思政考察、评审推荐。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4871,13255693099(微信同号)

(二)有关要求

1. 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发布及招收公告》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30/202302/cb777ff1-68cd-4777-a3f8-64121189d551.shtml根据公告,符合申报条件拟申报山东大学化学流动站省博新岗位人员,请参加此次2023年度第一批特别资助类博士后申报。

2.同站同学科不再接收(注:接收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站前资助本院博士毕业生);本校博士毕业生推荐数量不超过1名。

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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