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材料的通知
dangwei Sept. 30, 2014, 3:47 p.m.
根据学校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工作的安排,拟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参评材料:
一、评审要求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省府委培的全日制(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外,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二、参评材料要求
1.所发期刊目前有国际承认的影响因子(以本年度公布的影响因子为准);
2.所发表论文为科研型非综述类文章,专利必须为授权专利;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必须为正式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参评其他奖学金要求发表文章接收等事宜已明确且至少为清样,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则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方可参评;
3、文章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4.科研成果不允许重复使用,若不如实申报重复使用科研成果,将按照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处理。
5、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年按照硕士身份参评、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6、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注明第一作者的排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经申请过奖学金。
7、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8、申请校长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第一二年按照硕士身份、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身份可分 别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②必须获得同一阶段(博士生/硕士生)国家奖学金;③科研成果必须经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审核后方可用于奖学金申请。
三、材料提交及审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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