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4:32    作者:my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学校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bkjx.s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66&wbnewsid=29865

 

国家级项目结题通知:https://www.bkjx.s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66&wbnewsid=29862

 

补充说明如下:

1.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检查已完成创新基金拟结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拟结题项目暂定20206月初进行结题答辩,请以组为单位准备答辩ppt。答辩形式将另行通知。

2. 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于613之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hemistrykc@sdu.edu.cn申请延期的项目组请提交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可延期至11月结题)。

结题材料包括《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见学校通知附件1)、项目成果(成果首页应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请提供扫描件;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照片;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3. 报销的项目组可委托所在导师课题组的在校学生6108:30-11:00发票交至化学老楼224,

4. 重点资助项目后期经费每项1000元,一般资助项目后期经费每项750元,院级后期经费每项500元。(请负责人仔细核对报销额度,不要超额报销)

注意事项:

1. 电子版材料请以 “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包括结题报告书和相关项目成果,或延期项目变更申请表

2. 结题报告书经费使用情况处请导师电子签字确认经费使用情况;

3. 学院评审意见请填写同意结题,我们将根据检查情况请专家老师和院领导签字确认;

4.提交发票背面必须有导师签字和两名学生签名并请备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登录相关网站查阅发票真伪。

5.发票不要粘贴、同一个导师的课题组发票可以合并,发票内容尽量都是试剂材料费并附明细不接受差旅相关发票;不接受须低值和固定资产登记的设备发票;办公用品需为学校定点采购单位购置,其他请参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经费使用中,图书购置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文具、计算机耗材等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5% 需经过学校耗材管理系统的,请同时提供结账单。(校级报销项目号码:13100082037102,项目负责人:刘传勇;院级报销项目号码:11190050080100,项目负责人:郝京诚) 

6. 请在发票背面注明汇款(直接汇款给公司)/支票/转卡(请留转卡人学号或老师工资号+转卡人姓名+与学号绑定的中国银行卡的卡号),不接受现金报销,合并发票单张或多张连号超过五千元的只能选择汇款和支票两种方式。

7. 若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项目变更表,将按照中止合同进行处理。开放创新课程将于第七学期开放选课,并在学期末给定成绩。

8.国家级项目学校统一答辩评审,请关注学校通知。

联系人:马莹

联系电话:88361198/13869148467

 

 

 


上一条: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微专业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8 www.chem.sd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网站管理]
电话:0531-88364464 传真:0531-88564464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院长信箱:yuanzhangmail@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