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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环境与健康”菁英班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1:25    作者:    点击:[]

为贯彻实施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启动的“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和教育部新时代本科教育会议的“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精神,进一步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兴趣启发与人才培养结合,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山东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继续联合开展“菁英班”活动,从2013年开始联合创办“环境与健康”菁英班(以下简称菁英班,见《山东大学关于同意设立“环境与健康”菁英班的决定》(山大教字〔2013〕8 号)。现将2023年第九届“环境与健康”菁英班学生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模式

“环境与健康”菁英班的学生从部分学院本科三年级(五年制本科四年级)中选拔,学籍仍在原学院,所在专业的学位课程,需继续在所属学院学习,授原专业的学位。“环境与健康”菁英班学习期间,化学与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将共同开设部分选修课程,并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参与科学研究。

二、学生待遇

1. 奖学金: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为菁英班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为优秀学生提供参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 “山东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暑期社会实践、创新科研、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活动的科研师资和经费等支持。

2.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菁英班的学生符合山东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要求、并通过双方联合面试的,可保送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硕士或直博研究生。

三、学生选拔、管理与学位

1. 选拔:菁英班的学生主要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等医学类学院、信息学院等相关学院本科生中选拔。

招生人数:50人。

2. 管理:学生在山东大学学习期间,由原所在学院负责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化学与化工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学生在菁英班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学生在北京学习期间,由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 学位:菁英班学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由山东大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授予所在学院原专业的学士学位。同时,双方联合为菁英班学生颁发学习证书。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条件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环境与健康及相关学科研究。

2.学院专业成绩排名:普通班前50%、基地班前70%。

(二)选拔方式

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组成选拔专家组,以面试形式进行选拔。

(三)时间安排

1.宣讲会:2023年4月8日(周六)13:30

地点:中心校区化学老楼学术报告厅(济南校区)

会文南楼A区222房间(青岛校区)

2.报名:拟参加选拔的同学请下载并填写《山东大学“环境与健康菁英班”选拔报名表》,济南和青岛校区的同学请下载对应表格。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4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校区联系人的邮箱,并于面试当天将纸质版提交面试考核组,完成考核后由所在校区负责学院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联系人:

济南校区:张老师、李老师,电话:0531-88364996,邮箱:sdhy@sdu.edu.cn

青岛校区:李老师,电话:15192341267,邮箱:202184900002@sdu.edu.cn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陆老师,电话:18810891213,邮箱:dwlu@rcees.ac.cn

3.面试:2022年4月8日下午14:40开始。

济南校区:中心校区化学老楼102教室和党员活动室

青岛校区:青岛校区环境学院四楼会议室

4.拟录取名单公示:在环境学院、化学院网站公示。


附件一:山东大学“环境与健康菁英班”学生选拔报名表(济南校区).doc

附件二:山东大学“环境与健康菁英班”学生选拔报名表(青岛校区).doc

附件三:山东大学“环境与健康菁英班”理论课课程表.xlsx 

附件四: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简介.jpg


化学与化工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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